财经观察

警惕 “全额退保”背后的恶意投诉骗局

点击量: 时间:2019-12-12 16:17

  (本报讯 记者李静)记者近日从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,近一段时间,全国部分地区不断有消费者反映,一些打着“代理退保”、“专业保险维权”、“退保咨询”等旗号的机构或个人,通过社交网络进行宣传,获得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后,无视保险合同法律效力,通过歪曲事实、捏造信息等方式,煽动消费者委托其代理“全额退保”事宜,引诱、误导消费者退保正常持有的保险合同,开展“恶意投诉全额退保代理”业务,有的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,对消费者进行恐吓,以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。这种未经批准非法从事金融保险业务的行为,破坏我省金融营商环境,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,容易引发金融风险。据不完全统计,目前全省发现此类恶意代理退保案件600余件,涉案金额近千万元。

  目前,部分省市地区监管部门、消费维权组织已经发布多次风险提示,提醒消费者警惕 “全额退保”背后的恶意投诉骗局。北京、深圳、广西、四川等省级保险监管部门均发布了明确风险提示。此外,已经有朋友圈恶意投诉事项涉嫌违法犯罪移交公安机关的案例发生。近日,针对辽宁地区出现的恶意代理投诉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,辽宁银保监局对外正式发布了《关于防范“代理保险维权 承诺全额退保”的风险提示》,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个人信息保护,切勿相信恶意代理退保骗局,选择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“恶意代理退保”可能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:

  一、个人隐私信息泄露,被用做不法用途。通常,恶意代理退保的不法分子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、银行卡、保单、照片、签名、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,用于委托代理退保。有的甚至还会对相关身份证、银行卡进行扣留。不法分子获取个人隐私信息后用于非法活动或倒卖,给消费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。

  二、全额退保后容易陷入“非法集资”陷阱。部分恶意代理退保的不法分子在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完成退保后,会以高收益、高回报的新“保险产品”或“理财产品”为诱饵,吸引消费者将退保的资金购买新的理财产品。但实际上,这些所谓的高收益“理财产品”往往变成了非法集资,导致消费者血本无归。

  三、消费者退保可能面临丧失保险保障得不偿失的后果。消费者被诱导办理退保后,失去已有保障,再次投保还将会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和2年未如实告知抗辩期、年龄增长或身体健康原因带来保费增加的风险,甚至有可能被拒保的后果,这种后果对于消费者来说得不偿失。

  四、消费者可能遭受黑恶势力的不法侵害。根据报道,一些开展“恶意代理退保”业务的不法组织为了控制消费者,会扣留其银行卡、手机,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,威胁恐吓消费者,给陷入骗局的消费者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。

  五、“恶意代理退保”可能同时侵害其他消费者合法权益。保险是一种“最大诚信”产品,合同契约精神是非常重要的。保险产品的价格、保障内容都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精算出来。然而,这种被诱导非理性的大量退保会造成数据失真,最终会传导到每一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。

  六、消费者可能遭受不应有的退保损失。一般购买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有犹豫期,如在犹豫期之内退保是可以全额返还保费的;如果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误导保险消费者的情况,通过公司官方客服、行业调解机构以及监管部门是可以得到正规维权的。这种“恶意代理退保”往往会阻断消费者与外界的沟通,叮嘱保险消费者拒不配合任何调查,最终将原来可以正常获得全额退保的保单,骗取高额手续费,致使消费者遭受不应有的退保损失。

  为切实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,特别提示:

  一是保险消费者维权,请选择正规渠道。保险消费者如对保险合同存在疑问,首先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、登陆保险公司官网、联系保单服务人员等方式与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协商。其次可联系辽宁省及各地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部门,请保险专业人员帮助调解与保险公司存在的争议和纠纷。也可拨打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12378向监管机关反映有关情况,或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保险合同纠纷。

  二是个人信息,切勿轻易泄露。保险合同具有一定经济价值,属于个人财产。保险消费者不要轻易将本人身份信息和保险合同信息泄露给其他人,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保险合同相关业务,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经济损失。

  三是理性消费,勿信误导宣传。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,应根据自己的年龄、身体状况、经济能力等情况进行选择,应如实填写投保单,不轻信销售人员口头承诺。收到保险合同后,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中的相关内容,如实回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回访电话。

  四是三思而行,谨慎选择退保。保险产品一般具有长期保障功能,如在超过犹豫期后的一段时间内退保损失较大、失去保障。尤其是健康险、医疗险、重疾险等保险产品投保时,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年龄、身体状况、职业等有一定限制,如果退保后想再次购买该类保险产品,可能会面临拒绝承保、保费上涨等费率调整的情况。

  此外,保险消费者如遭受不法分子威胁、恐吓等侵害行为,导致人身、财产损失时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。

  问题一:什么是“恶意代理退保”?

  问题二:恶意代理退保给消费者带来哪些危害?

  问题三:消费者在遇到“代理退保”、“专业保险维权”等宣传时应该如何防范风险?

  问题四:消费者如何做到正规维权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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